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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税控收款机系列机具选型项目
2010-1-13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计[2009]1350号计划函要求,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其"税控收款机系列机具选型项目"所需税控收款机系列机具选型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编号:EZC-2009-ZX076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税控收款机系列机具选型项目
三、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包括以下税控收款机机具选型和相关服务
1. 金融税控收款机          
2. 高档税控收款机          
3. 中档税控收款机          
四、投标人资格及投标货物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且具备生产销售本次招标所有货物的条件。
3. 投标人必须具有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1《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经营范围满足招标货物要求的相关业务;2008年度工商年检合格。
3.2《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3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税控收款机货物生产企业资质证书》。
3.4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5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招标内容所列三类货物的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具有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4.1所投货物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税控收款机货物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货物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含附件等详细资料)。
4.2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委托有关机构测试,并获得国家税务总局《税控机具符合性验证报告》。
4.3获得全国工业货物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税控收款机货物审查部出具《技术文档资料存档证明》。
4.4所投金融税控收款机通过银行卡检测中心"EMV2000 LEVEL1 AND EVEL2"
及"PBOC2.0借记/贷记终端 Level1 and Level2"的检测。
4.5所投货物必须经过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检测并获得《税控收款机外型及功能检测投标报名资格通知》。
五、本次招标确定中标人不超过5家,如投标人不足15家,则按投标人与中标人3:1比例确定中标人数量。
六、招标文件的获得
1.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将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电子信箱等)发到本公告中的电子信箱以便获得进一步信息或到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查看招标文件。
2. 投标人可从2010年1月11日起至1月26日17:00 时止(08:30-12:00,14:30-17:00)到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系办理样机检测事宜(具体见附件)。
3. 投标人于2010年2月1日至2月2日可凭《税控收款机外型及功能检测投标报名资格通知》到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信息
1.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2月8日9:30时整(注:8:3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武汉市武昌中北路特1号)。
八、开标信息
1. 开标时间:2010年2月8日9:30时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2. 开标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武汉市武昌中北路特1号)。
九、招标文件的澄清、质疑和答疑
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和提出质疑(可就招标文件是否有倾向性条款或排他性条款等提出疑问和建议)的潜在投标人,均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月18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于在此时间前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视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内容,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拟于2009年1月19日9时整在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就需要澄清和质疑的内容召开答疑会,请潜在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参加。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将会议内容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发给每个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十、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予以关注。
十一、保证金递交方式
1. 开户银行名称: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2. 开户银行:武汉市农村信用社武昌营业部中北路分社
3. 帐号:200638256410015
4. 武汉市转帐行号:839148
5. 武汉市以外地区电汇行号:402521006015
十二、联系方式
1.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黄 捷、徐学华
电话:027-87328696、87328979
2.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汪存林
电子信箱:hbzfcg@126.com               
电话/传真:027-87835129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特1号
附件1:《税控收款机系列机具检测内容》;
附件2:《税控收款机系列机具网络报税业务需求》;
附件3:《税控收款机系列机具检测办法》;
附件4:《税控收款机具检测申请书》;
附件5:《法人代表授权书》。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O年元月十一日